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

2023-11-06 12: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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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管理,加强教练员综合素质培养,不断提高我国健身瑜伽教练员执教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国体育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是指严格遵守教练员行为准则、从事健身瑜伽理论及实践教学、健康咨询、人才培养、组织管理等工作的专业健身瑜伽教学人员。

  (2)掌握《健身瑜伽初级教练员培训教材》教学内容和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学员完成基础体式至三级体式练习。

  (3)掌握《健身瑜伽中级教练员培训教材》教学内容和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学员完成基础体式至六级体式练习,具有教学训练和艺术编排能力。

  (3)掌握《健身瑜伽高级教练员培训教材》教学内容和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学员完成基础体式至九级体式练习,具有培养选拔优秀运动员能力。

  (4)掌握《体育教育学》和《运动心理学》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完成初级至高级教练员教学培训课程大纲,具有丰富的健身瑜伽教学经验和学术研究能力。

  第七条 申请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资格认证,应登录“中国瑜伽官网”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 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培训考试工作由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或委托授权的考试单位组织实施。

  第九条 委托授权考试单位的高级教练员负责初、中级教练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委托授权考试单位的国家级教练员负责初、中、高级教练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负责国家级教练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十条 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培训考试内容以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编写制定的《中国健身瑜伽初、中、高级教练员培训教材》及运动解剖学、教育心理学、体育管理学等相关教材为准。

  第十二条 按时完成相应等级培训课程,并参加考试,综合成绩分数达80分及以上者,经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审核授予“中国健身瑜伽等级教练员”称号。

  第十三条 中国健身瑜伽等级教练员资格证书由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统一制作颁发,由委托授权的考试单位负责邮寄。证书可在“中国瑜伽官网”进行查询6686体育官方网站。

  (五)主动配合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完成相关培训业务调查,对培训考试工作中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检举6686体育官方网站。

  (三)未审核通过或延迟年审注册者,将被取消等级教练员资格。恢复须重新申报并参加相应级别的培训考核。

  第十九条 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将根据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的工作表现和所获成绩给予奖励和处罚:

  (二)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不得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宣扬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观点及言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称号。

  (三)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不得损害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形象,对开展健身瑜伽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称号6686体育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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